医院管理年活动
简 报
第 11 期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6年01月09日
告病员书
病员同志:
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一流的服务”,维护病人的利益,本院规定:
一、严禁将病人私自转至外院检查或住院。
二、严禁送收红包和礼品。
三、严格按物价收费。
四、严禁用强硬态度对待病人。
请您监督和配合!
举报电话:0817—2262150(纪委)、 2262153(监审)
2262112(医务科)、2262110(院办)
2262113(护理部)、2262010(门办)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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