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年活动
简 报

第 11 期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06年01月09日
 

告病员书
   病员同志:
   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一流的服务”,维护病人的利益,本院规定:
   一、严禁将病人私自转至外院检查或住院。
   二、严禁送收红包和礼品。
   三、严格按物价收费。
   四、严禁用强硬态度对待病人。
   请您监督和配合!

   举报电话:0817—2262150(纪委)、 2262153(监审)
   2262112(医务科)、2262110(院办)
   2262113(护理部)、2262010(门办)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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