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普通外科内镜医师第四期培训招收简章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等13个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70号〕等相关文件内容及精神,加强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普通外科内镜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启动了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项目,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合作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计划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和单位招收第四期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学员。现将相关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拟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3年。
(二)5年以上普通外科诊疗工作经验,目前从事普通外科诊疗工作。
(三)累计参与完成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200例。
二、招收亚专业及名额
肝胆方向(5人)、胃肠方向(7人)、甲乳方向(3人)
三、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四、报名流程
(一)学员报名
学员可自行登录内镜医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s://njpx.bjggty.com/njpx/home.jsp)完成注册,按规定程序如实填写学员基本信息及选择最多三个培训志愿,完成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录取结果。
(二)志愿调剂
若学员所报的志愿已满员,且该学员报名时同意“接受调剂”的,则由国家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手动调剂该学员至其他未满额的培训合作单位。若其不同意“接受调剂”的,则待下一批次重新报名。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国家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录取成功后,我院联系人将通知录取的学员并发送报到须知,收到须知后学员可前往到我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培训费与食宿自理,按规定回送培单位报销。
六、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至 2024年1月,培训结束后考核。
七、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培训为脱产式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3个月。培训形式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普通外科腹腔镜模拟训练及临床实践。
八、注意事项
食宿安排:本基地暂无法为学员提供住宿,食宿费用学员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九、资质认证
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的全部课程,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统一考核,合格者获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和我院共同颁发的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十、招收咨询
赵老师:18181113512 花老师:13890723636
联系邮箱:531244738[at]qq[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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