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 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00:25
本文来源: 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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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市卫健委相关要求开展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一)本周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
(二)本周期考核程序未完成的医师以及属于本周期医师定期核对象但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三)详见附件名单。
二、相关事宜
(一)考核方式:补考医师使用个人手机,统一登录“医师服务”App进入2018-2019周期按照系统提示开展补考工作。
(二)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咨询方式1:0817-2262111
咨询方式2:医师服务官方app客服
附件:2018_2019年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补考人员名单.xlsx
医务部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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