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17:52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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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院从事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任现职满5年,并增加了临床工作量要求和工作业绩要求,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文件和附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7日
(一)主要步骤
(1)申报人员携带需人力资源部盖章证明的材料清单(包括学历学位证明、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到人力资源部B62盖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任现职称聘任文件。
(2)申报人员须通过钉钉填报“党风廉政意见表”。
(3)申报人员须通过“钉钉”填报【2021年高级职称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4)其余申报材料须分别由科技部、信息中心、病案统计室、科室管理小组进行办理,详情见材料清单。
(5)各项证明材料准备完毕后,由本人登录“注册和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6)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详情见附件1第10页“(三)材料报送要求”,并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省卫健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院从事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任现职满5年,并增加了临床工作量要求和工作业绩要求,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文件和附件。
三、申报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7日
(一)主要步骤
(1)申报人员携带需人力资源部盖章证明的材料清单(包括学历学位证明、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到人力资源部B62盖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任现职称聘任文件。
(2)申报人员须通过钉钉填报“党风廉政意见表”。
(3)申报人员须通过“钉钉”填报【2021年高级职称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4)其余申报材料须分别由科技部、信息中心、病案统计室、科室管理小组进行办理,详情见材料清单。
(5)各项证明材料准备完毕后,由本人登录“注册和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6)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详情见附件1第10页“(三)材料报送要求”,并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省卫健委。
(二)材料清单
(三)材料汇总备案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本次申报的所有材料电子文件打包,以“姓名+科室+申报职称等级”命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379946748[at]qq[dot]com进行备案。
四、网上填报要求材料目录 | 内容 |
职能部门/ 申报人 |
评审系统申报程序 |
1.学历学位证明 | 申报人学信网查验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并打印 |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李静) |
人力资源部签字盖章后,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2.现任职称聘任文件 | 申报人须保存现任职称聘任文件进行网上申报 |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杨欢) |
人力资源部提供申报人现职称聘任文件,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3. 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 | 2021年考试人员查验成绩并截图成绩单进行打印 |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李静) |
人力资源部签字盖章后,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2019年、2020年考试人员提供成绩合格证 | 申报人 |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 申报人 |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
5.护士执业证书 | 申报人 |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
6. 进修结业证(仅医师提供) | 申报人 |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
7.对口支援证明 | 申报人 |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
8.继续教育证明 |
2016-2020年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科技部 (联系人:周晓艳 联系方式:652) |
登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在科技学术板块的快速通道里进入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学分管理,点击出具Ⅰ类、Ⅱ类学分,时间选择2016年-2020年,打印后到科技部盖章,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9.病历 | 有病床的临床医师,到病案统计室复印任现职期间不同年份的主治(持)的原始病历3份(每年1份,病历首页须病案统计室盖章) |
病案统计室 (联系人:程宇 联系方式:69627) |
申报人按照附件6相关流程到病案统计室办理,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 评审系统 |
10.专题报告 |
其他申报人员(无病床的临床医师及药、护、技人员)须提交2份 专题报告 |
申报人 | 申报人根据专题报告编写格式(详情见附件5)撰写专题报告,电子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11.业绩成果 |
本专业的学术论文(3篇以内)、科研项目(3项以内)、技术专利(3项以内)、行业标准(3个以内)、技术规范(3个以内)、手术视频(1个)、科普作品(1个)、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篇以内)、应急处置情况报告(2篇以内)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 申报人 | 申报人员须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上传评审系统 |
12.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
2016-2020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陈兰 联系方式:689058) |
人力资源部统一出具2016-2020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医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按通知领取证明,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评审系统 |
13.临床工作量 |
院内临床工作量(即附件1《通知》里[临床、口腔医师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公卫医师、药学、护理和技术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申报人员根据职称序列填写相应工作量登记表,需提取的数据由信息中心、病案统计室、所在科室提供并确认 |
信息中心 (联系人:陈劼 联系方式:697899) 病案统计室 (联系人:袁晓玉 联系方式:615206) 所在科室管理小组 |
(1)申报人员到信息中心及病案统计室提取相关数据,并填报临床工作登记表,现场签字盖章备案;(2)需所在科室提供相关工作量的数据,且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审定并填表签字备案;(3)申报人员根据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报评审系统,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对口支援受援单位临床工作量 | 申报人联系受援单位提供 | 由受援单位出具相应工作量数据,数据登记表由受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根据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报评审系统,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
14.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 | 填写“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10) |
病案统计室 (联系人:袁晓玉 联系方式:615206) |
病案统计室协助进行登记表填报,签字后到行政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申报人员上传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至评审系统 |
(三)材料汇总备案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本次申报的所有材料电子文件打包,以“姓名+科室+申报职称等级”命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工作邮箱379946748[at]qq[dot]com进行备案。
申报人员须将学历学位证明、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进修结业证、对口支援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病历、专题报告、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结果、临床工作量佐证材料等与评审有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且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1.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2.《评审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按《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表》(附件1)填写,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按照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咽喉、皮肤病与性病、精神卫生、急救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病理、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19个专业填报。
3.《综合信息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
4.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员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下载附件4“综合推荐材料编写格式”据实撰写)。
申报人将撰写好的综合推荐材料于8月23日下班前发至379946748[at]qq[dot]com,人力资源部于8月27日统一报送医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知申报人到B62办公室领取签章后的综合推荐材料和年度考核结果。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技术专利、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原件扫描上传。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三部分内容。手术视频应为申报人员本人主刀的手术,并须刻录成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6.进修结业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进修学习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进修学习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以下简称《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附件3)、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以下简称《免对口支援登记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应能明确反映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原件扫描上传。
9.破格申报人员须将破格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10.申报人员临床工作量由所在工作单位据实出具,并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工作量登记表》须在申报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10)等临床工作佐证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五、申报材料报送卫健委
网报提交完成后由申报人按以下要求准备:
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双面印制。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评审表》须左侧胶装,一式一份。
(2)《综合信息表》和综合推荐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进修结业证或《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或《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工作量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申报人员须在评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最后提交人力资源部B62。
联系方式:0817-2332320
62106(李老师) 63020(魏老师)
时间 | 流程 | 事项 |
8月20日 - 8月27日 |
钉钉报名 | 通过钉钉填报【2021年高级职称拟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
材料准备 |
1. 根据材料清单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准备 2.通过钉钉填报党风廉政意见表 3.提交综合推荐材料至工作邮箱,8月27日领取综合推荐材料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
|
系统报名 | 申报人员登录评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
8月28日 - 9月5日 |
资格初审 |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 |
9月7日 - 9月14日 |
纸质材料 | 经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意推荐的人员准备送审纸质材料 |
附件2:2021年度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
附件3:2021年度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倾斜激励政策一览表 |
附件4:综合推荐材料编写格式 |
附件5:专题报告编写格式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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