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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临床实习出科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部门:临床医学院教务部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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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科考核的过程,检查学生的实习效果,不断改进实习教学工作,现根据新的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出科考核由各科室组织实施,各临床科室主任组织2—3名教师组成考评小组,在出科前一周内完成。
         二、考试方式
         出科考试主要包括平时成绩、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1.平时成绩:包括医德医风、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占总分的10%,实习生出勤和表现情况与实习成绩挂钩,不假缺席半天扣3分。
        2.理论考试:采用学校统一题库命题与医院自主命题相结合原则,同一专业在同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题型以选择题、病例分析为主,占总分的40%:
        3.临床技能考核: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考核,重点考核学生实习期间应掌握的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见附件:《川北医学院临床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取各项操作考核的平均分),占总分的50%。
        4.成绩评定:每个考核组由考评小组进行打分,取其平均值为考生的分数,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成绩合格后由学校换算成学分,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凡上班无故旷工2次以上,或值班脱岗1次者,认定该科不及格。学生在任何一科实习无故缺课超过该科1/3以上时间者,除该科按不及格和继续补实习处理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三、出科考核后应有考核总结和评价,并在每轮实习生考核结束两周内,各科室教学秘书需向教务部提交“实习成绩总分表”和“实习生量化考核表”;在每届学生结束实习两周内,需提交“**专业临床实习成绩分析报告”。以上资料均需先交由科室教学主管负责人签字,并注意科室复印存档。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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